又有三省!海南、浙江、西藏三省公布2020年教师认定公告
又有三个地区发布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了,分别是海南、浙江和西藏,这些地区最晚6月8日开始网上申报,因内容太多,篇幅不够,这里以海南为例,详细公告内容文末会有原文链接:
一:认定对象
1.户籍在海南省人员;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 确认时间内,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4. 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海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 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等级要求:
1. 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 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 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身体要求:
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6月8日至6月22日。
申报入口: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用户“注册”后需经实名核验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及认定权限,申请人需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三)认定
1. 认定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市、县(区)认定机构的认定时间,要根据省级管理用户的时间设置统一安排;
2. 认定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
(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可以通过网上提交,也可以根据需要邮寄或现场提交。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你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3. 实行容缺受理
申请人不能如期提交的材料,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20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认定机构可延时办理。具体事宜,由各市县认定机构确定。
海南省和浙江省已经开始网络申报,西藏自治区明天开始网络申报,申报网址均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别忘了!
海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原文:
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005/cf311354b91b42de89ed9a211807f0f4.shtml
浙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原文:
http://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_cert/dynamics?id=21177
西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原文:
http://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_cert/dynamics?id=2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