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也出了!该地区6月18日开始报名
没错,又有两个地区公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了,两地区分别是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网报时间为7月1日-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网报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1日,两地区具体认定公告内容如下,照例各省市地区认定时间汇总在文章末尾:
江苏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受疫情影响,我省原定于2020年春季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延期到下半年,与秋季认定工作合并开展:
受理范围
未达退休年龄,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
3.在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2020 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在毕业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
4.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基本条件
1.爱党敬业,遵纪守法,道德品德良好。
2.体检符合标准。
3.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5.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认定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
统一为7月1日-8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确定。
认定时间
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安排等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时节时序进度确保在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30个工作日作出认定结论。
证书发放时间
10月底前发放。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内蒙古自治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
认定条件
符合认定条件,未达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条件
爱党敬业,遵纪守法,道德品德良好。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对于具有特殊技艺, 并获得省部及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应于计师以上等级证书者,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防宽;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
2020年6月18日至7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6 月18日至8月20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领证书时间: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