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来了!今天开始网报!
截止到目前已有25个省市区公布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且大部分地区已开始报名,少部分地区已结束报名,近日,安徽省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也公布了,今天开始报名!
时间安排:
2020年开始全省统一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现场确认及体检工作根据情况后安排具体时间,7月17日前向社会公布。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徽省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徽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认定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符合安徽规定的学历。
(三)身体、心理素质良好,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这里只介绍一些最主要的内容,其他详情可以前往官网查看,另外有三个地区本月30号就会结束报名,需要抓紧时间!最后是各省市报名认定时间汇总。